“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守护水域生态环境,长兴警方以“安居乡里”共富班车机制为抓手,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渔业资源,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6月中旬,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长兴水木花都河段中有人非法捕鱼,并在长兴某菜场售卖。与此同时,虹星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长兴县内禁捕区域用电瓶电鱼,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
在获悉线索的第一时间,长兴警方高度重视,抽调侦查中心、虹星桥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围绕两条线索展开分析研判。
经侦查研判,专案组发现两条线索都指向了同一团伙。
随着调查的深入,以曹某为首,涉嫌非法捕捞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驾驶渔船,利用电鱼设备、丝网等作案工具在长兴的禁捕区域内进行非法捕捞,以白鱼为主,所捕鱼类自行销售至长兴某菜场的水产摊位。
专案组民警成功掌握该非法捕捞团伙的捕捞、存储、销售环节,并成功锁定了曹某等人的活动轨迹。只待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便可对其“一网打尽”。
7月1日凌晨3点,曹某等人驾驶渔船至长兴港长安桥段,欲将捕获的白鱼卖至长兴某菜场,被早已蹲守在那的民警拦下,人赃并获,现场扣押白鱼160余斤。
涉嫌非法捕捞的张某等4人也被一举抓获,现场扣押渔船2艘,电瓶、丝网等捕鱼工具若干。
经调查,2022年5月以来,曹某伙同张某等4人,自制电鱼设备,在明知长兴西峰坝合溪新港、吕山西苕溪等为禁捕区域的情况下,仍使用禁用的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共计非法捕捞水产品上万余斤,获利10万余元。
目前,曹某、张某等4人均被长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铤而走险不可取,心存侥幸终被抓,长兴公安锚定“三个更美”愿景目标,全面推行生态警务,推进“安居乡里”共富班车,奋力谱写新时代,护美“绿水青山”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