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7月6日讯(记者蓝柳丹 通讯员汪啸天、倪晓鹏)日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假冒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有效挽回高速通行费损失3万余元。此案是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锚定目标堵偷逃 奋勇争先保营收”专项活动中,首例法院判决案件。
今年4月,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金华东收费站收费员在绿通车辆查验过程中发现,司机出示的车辆行驶证存在异常,现场人员立即将车辆信息上报后台稽核。经后台数据比对,确认该行驶证为假证后,收费所第一时间向属地派出所报案。经审讯,该车驾驶员承认了伪造车辆行驶证欺骗收费员,以此享受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的违法行为。至被查获,该车共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6次,累计通行费达30734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和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岳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营运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此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恶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违法行为,维护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各类偷逃费行为挖掘力度,共同保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