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2月7日讯(记者沈亭亭、通讯员袁伟江)“切实解决执行难”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以及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今天,绍兴市上虞区召开“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聚焦该区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并发布典型案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中共上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也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开始,联合公检法机关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
三年来,上虞区人民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线索191件211人,线索数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区公安分局在接收线索后,及时立案侦查、布控抓捕,共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47件47人,移送审查起诉101件111人;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对37件37人依法批准逮捕,对90件9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变更强制措施、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措施,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履行。
三年间,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在已审结的85件拒执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0人、拘役1人、单处罚金4人,通过发挥刑事制裁的强制力,有效震慑了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与此同时,区公检法通过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灵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仅法院执行阶段,就有完成137件案件履行,合计标的达4274.38万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又有33名犯罪嫌疑人(单位)完成案件的履行(含申请执行人书面放弃债权追索),合计标的达1亿300万元。
为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在上虞区政法委组织协调下,司法机关会同各行政部门及关联企事业单位搭建两大协作平台。对内,建立司法机关刑事案件互动平台,完善拒执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会商等相关合作机制,依托大数据,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住宿、轨迹等信息进行查控,并出台了上虞区《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中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外,建立司法机关与房管、银行、税务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司法机关与其他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对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打击不是行动的目的,我们希望打击的对象越来越少,主动履行的主体越来越多。”上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曙焕说,接下来,将秉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努力形成具有上虞特色的,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走在全省、全市前列的标志性司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