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12月30日讯 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如何保障?物业管理纠纷如何解决?在12月29日召开的《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作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住宅小区数量持续增长,截止去年年底,绍兴投入使用的各类住宅小区数量已经达到2085个,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日益凸显。如政府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之间权利义务不够明确,因物业服务质量、费用收缴、维修责任等引发的物业管理纠纷日趋增多。
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中来谋划,共七章五十八条,具有"党建引领"、"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基层基础"等几个特点。条例明确提出了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党建引领这一基本原则,规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支持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通过规定程序担任业委会负责人,这为小区物业管理顺利开展提供了政治保障。"以人为本"体现在突出业主在物业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以满足业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业主幸福感和获得感。积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相融合,着力构建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善治体系。条例高度重视发挥社区作用,明确了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社区应当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协助街道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
此次立法,把物业管理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当中,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明确各方职责、协调各方利益、解决突出问题,为推进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社区建设有机融合提供了法治保障。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耀说:"制定条例有利于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