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10月30日讯(记者王娴)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今天下午,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专家、京师律所等律师代表、中小卖家以及多家平台企业等数十人在杭州就《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题研讨,重点探讨了征求意见稿中两个小微商家最为关注的问题:零星小额的界定标准、知识产权投诉处理及公示问题。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小额零星"的标准,从"小额"和"零星"两个维度分别做了界定:"零星"是指,网络交易经营者年交易不超过52次;"小额"的标准则是"年交易额不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同时,两个标准为"且"的关系,即网店经营者需要同时满足才能被认定为"小额零星交易"者。
(网络用图)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小额零星交易"者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条文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小额零星的标准。数据显示,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6万元。在起草说明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这既坚持了《电子商务法》以登记为原则、免于登记为例外的规定精神,又符合线上线下公平一致原则。"
在保主体、稳就业的当下,小微商家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力军之一。调研显示,平台上高达50%以上的小微主体,是诸如家庭主妇、大学生、下岗工人、退伍军人以及残障人士等群体,他们在就业中相对弱势。
(网络用图)
在复杂特殊的经济形势下,过严的登记标准是否会抑制中小电商卖家的积极性?有中小卖家代表在会上表示,用"年交易额"对标"年平均工资"不合理。如月销在1万元左右的商家,其收入已经超过《征求意见稿》需要登记的门槛,但是其实际利润则低于10%,仅够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