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起海上涉恶案件在宁波宣判!-ku娱乐

浙江首起海上涉恶案件在宁波宣判!
2020/07/17 11:28:08 编辑:谢一舒 点击量:198


浙江之声7月17日讯(记者汪婷,通讯员胡乔楠、范伽溢、鲍昺阳)记者今天从浙江海警部门了解到浙江首起海上涉恶案件已经审结,15位涉案人员将受到法律严惩。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7月14日对“9.29系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王某某为首的15名涉案人员因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6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60000元不等。另一团伙头目颜某某已于3月17日被依法宣判。

自2017年起,陆续有渔民向海警反映,浙江海域存在“渔霸”强占作业渔区的现象。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王某某为首的团伙2018年9月29日,浙江海警局正式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过6个多月的奋战,成功打掉王某某和颜某某为首的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其中25人被移送起诉,扣押作案船舶5艘、非法捕捞渔获物6.5万余公斤,网具40余顶,冻结涉恶资金账户15个,资金100余万元。

 

经查,2017年以来,王某某、颜某某等人纠集80余名帆张网渔船“船老大”组成两个团伙。每个团伙分别下设5-8个小组,每小组有渔船5-9艘不等,另有记账、看护网地的渔运船船员等团伙骨干,结构及分工严密,为典型的恶势力团伙。

王某某、颜某某以海上互助、编组生产等名义私自收取团伙内渔船每年10-15万元不等的费用,通过“抓阄”方式擅自为团伙内渔船分配作业海域,并派遣大马力渔运船进行渔场看护,对进入该团伙控制海域作业的其他渔船采取撞船、破坏网具、挤占下网位置等暴力行为进行驱赶、恐吓,以达到长期霸占海区目的。

同时,王某某还以每航次2-3万元的价格向其他意图进入该大组霸占海域作业的渔船收取费用。对不服从其管理的渔船船员,王 某某纠集人员采取殴打等方式进行武力震慑,气焰十分嚣张,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4月底,浙江海警全面启动收网行动,采取海陆联动的模式分头出动、精准突击。海上,在舟山海域抓获渔船5艘,骨干成员31人。陆上,联同公安技侦力量在舟山沈家门、高亭、衢山以及宁波镇海、石浦等地抓获其余8名嫌疑人。2019年11月,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中25名骨干被移送北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4日,北仑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某等人作出一审宣判。

 “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给渔船民生产作业造成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海上治安秩序。”据浙江海警局执法员介绍,“今年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也是收官之年。对于海上涉黑涉恶行为,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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