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6月2日讯(通讯员李婧)近日,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广源路停车场出入口堆满餐饮及生活垃圾,现场混乱不堪。该区龙溪执法中队执法队员通过调取监控、走访周边商户,确定是三家店共同所为,当即立案查处,鉴于店主认错态度良好,分别给予三家店罚款50元的处罚。
▲现场查看取证
据了解,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沿街商铺近日实现全面撤桶,正式启动街面垃圾分类工作。龙溪综合执法中队在巡查街面过程中发现,不少沿街住户和店铺,将大包未分类垃圾随意丢弃在路边或果壳箱附近,对龙溪的整体环境建设造成不良的影响。
▲监控录像取证
为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深化美丽龙溪提标行动,龙溪综合执法中队将针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文明现象坚决说“不”。
▲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龙溪执法中队已实施处罚4例。根据《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第二款规定,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