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10月25日讯(记者汪婷 通讯员拱检)2017年5月,被害人楼女士(化名)通过某相亲网站认识了男子林某(化名),林某资料显示未婚,已购房购车,父亲在海外有工厂,自己国外工作五年,准备回国拓展业务。
楼女士一眼就看中了这样一位“高富帅”,这不就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于是便加了对方的微信,并迅速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高富帅”借钱理由层出不穷
与自己预想不同的是,楼女士自从和“高富帅”男友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两人不但一面未见,男友林某还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问她借钱。
刚开始是以钱包、身份证、银行卡丢失为由要钱,后来说母亲节要给双方妈妈买礼物问楼女士要去2万块买翡翠手镯。还说父亲在荷兰工厂的工人被压断腿要赔钱,德国客户要起诉自己产品有瑕疵要处理。再然后就是参加政府高端峰会、买新车交保险、买机票回国等各种光鲜的借口层出不穷。
不过“高富帅”偶尔也会“接地气”,爸妈住院费、手机话费甚至连泡面钱也没少问楼女士要。
后来,连想买棵圣诞树转运、要在别墅里祭神这样荒唐的理由都想出来了。
“恋爱”两年一面未见花费50万
恋爱中的楼女士砸锅卖铁,甚至不惜欠下网贷公司高息贷款,也要满足“高富帅”男友的需求,就这样陆陆续续给了林某近50万!
但即使这样,楼女士多次见面的请求均被男友林某以各种借口拒绝。
被骗钱财还险被侵犯
就这样隔着手机花费巨额“网络恋爱”了近两年,直到2019年2月。某天林某终于同意带楼女士见他父母,约楼女士到余姚见第一面。
楼女士非常兴奋一早便赶到了目的地,一位自称是林某朋友的人接了她并带她入住公寓。
到了夜里,这位“朋友”见夜深人静,竟想侵犯楼女士,最终因走廊有人路过没有得逞。
网恋男友竟是惯犯
原来这位自称是林某朋友的男子就是林某本人,其不光样貌丑陋、身无分文,甚至还是有前科的强奸惯犯!
原来,早在2011年林某就用过类似的手段实施过强奸:他先通过交友网站结识被害人,谎称自己是该男子朋友,受托接走被害人后,实施了强奸和抢劫。林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谁知,林某不知悔改,刚出狱没几天又开始行骗。最后骗无可骗还想“重操旧业”实施犯罪,又让自己堕入深渊。
目前林某因涉嫌诈骗罪、强奸罪(未遂),被拱墅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