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讯(通讯员刘宏亮)9月18日上午,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会议室内,来自杭州市余杭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方加明、余杭区公安分局良渚派出所教导员陶坚正式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证书颁发到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员胡超手中。
今年7月20日10时许,胡超驾车途径余杭区良渚街道疏港公路良渚村莫家里路段时,看到一池塘有水花,水面有两只手在挥动着,疑似有人溺水,立刻停车查看,只见一名小男孩在水中着急扑腾着,他来不及脱下外衣,纵身跳入水里,快速游向男孩,用双手将其拖游至岸边。溺水男孩被救上岸后,脸色发白,神志不清,胡超采取急救技能帮助男孩吐出浊水,恢复意识,该男孩苏醒后,胡超又将其安全送到家里,交与男孩父母。
当时,胡超在余杭区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在朋友圈内广泛转发,引发关注和热议。
胡超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落水男孩,彰显了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余杭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余杭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胡超同志“余杭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一次性颁发奖金叁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