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告官”发源地,为化解行政争议又试出一条新路-ku娱乐

全国“民告官”发源地,为化解行政争议又试出一条新路
2022/11/16 11:53:00 编辑:李晓华 点击量:11529

全国“民告官”发源地,正探索走出一条关于行政诉讼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的新路子。记者15日从龙港市行政异议研讨会获悉,今年4月起,龙港市试行行政异议制度,引导当事人将行政争议交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截至10月,该市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行政机关败诉率呈现“双降”态势。目前,该制度已在温州全市推广。


龙港市是我国首例“民告官”案件的发源地。1985年,苍南县舥艚镇(现为龙港市舥艚社区)老农民包郑照在河滩上抛石填河造房,县政府认为老包家的房子对抗洪防汛造成了干扰,在多次劝说、下达强制拆除决定无果后,于1987年7月将包家已竣工落成的楼房炸去一部分。1988年,包郑照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此案标志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步,从而在我国行政法治史记上了一笔。

1988年,农民包郑照状告苍南县人民政府。图为时任苍南县县长黄德余休庭后与包郑照握手。图源:温州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4年后,这块曾经推动中国行政诉讼立法的土地,成了新型城镇化改革的“国家实验室”。

“撤镇设市”以来,龙港积极探索“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型设市模式,今年4月,龙港市人民政府和龙港市人民法院开始试行行政异议制度,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辟新路,积极破解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行政机关败诉量“两多”难题。

根据行政异议制度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龙港市区域内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直接提出行政异议。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在受理相关案件时经当事人同意也可将行政争议移交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便于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

“行政异议制度的意义就在于为行政机关和相对人搭建了直接对话平台,可直抵矛盾的源头,从实践上看,很多行政诉讼案件,‘告官’是为了进一步维权做准备,并不能直接解决真实诉求,往往形成连环诉讼。”从事多年行政审判的龙港法院院长董忠波说,“还有些原告甚至只为一口气、讨个说法而起诉行政机关。这些纠纷由行政机关和原告先行沟通处理效果更好,‘解铃还须系铃人’,不一定非要闹到法庭上。”

今年2月,林某从外地回到龙港时,按照防疫规定完成了各项流程,但其防疫码仍一直显示“限制通行”。“这严重妨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要求防控办赔礼道歉。”为此,他向龙港法院提起了诉讼。受理案件前,林某在法院的引导下申请了行政异议。当地防疫办接到案件后,向林某解读防疫政策,释明对其采取的防疫措施并无不当,但对于因前期沟通不到位产生的误解,承诺将进一步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最终,“对簿公堂”转为“握手言和”。

行政异议制度也为错过陈述、申辩权利的当事人提供了“二次申辩”的机会。近日,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无证经营的小吃店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小吃店的店主并未在法定限期内提出陈述、申辩。今年6月,该局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异议。该店主在收到处罚决定的当天口头提出了异议申请,认为处罚金额过高。随后,该局作出《行政异议答复书》,认可了这名店主提出的要求减轻处罚的理由,将罚款金额变更为3.5万元。

按照异议制度,如果当事人坚持走诉讼途径,或者在申请异议后还是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继续复议、诉讼救济,且起诉期限不受此前异议程序的影响。

如此,异议、复议、诉讼,构成了行政争议三级分层化解体系,而异议制度发挥了过滤、分流的作用,将部分争议彻底化解于前端。

数据显示,今年4-10月,以龙港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较第一季度月均下降29.62件,降幅77.28%。截至10月,龙港市行政机关败诉率5.63%,较2021年下降2.9个百分点。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行政机关败诉率呈现“双降”态势。

下步,龙港还将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异议制度的创新实践,努力构建“异议过滤—调解先行—复议为主—诉讼断后—信访清零”的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体系。

浙江之声记者林璐茗、通讯员殷诚聪报道


分享
ku娱乐的友情链接: | | |
 浙江之声频道ku娱乐的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ku娱乐 copyright 2011
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提供ku娱乐的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