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静淑报道)9月22日,杭州市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鼓山工业园区两家单位厂房内消火栓所在区域被划分为货品堆放区,消火栓几乎完全被杂物挡住,无法正常使用。
经调查,这两家企业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目前,这两家企业均被立案处罚。
事实上,消防部门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已多次发现类似遮挡消火栓及疏散指示标志的情况。当问及这样做的原因时,许多涉事单位场所人员都表现的很无辜,纷纷以员工知晓消防设施位置不影响正常使用,暂时放置会立即移开等借口开脱。在此消防提醒各企业要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消火栓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