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8月19日讯(通讯员:祁李)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针对月饼行业存在的高价盒装月饼、贵重包装材料及过度包装、搭售等问题提出了多项监管要求。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为了检验市售月饼是否真的“瘦身”成功,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近期对辖区大型商超、酒店和糕点店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月饼制售单位40余家。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月饼售价、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空隙率和是否混合销售等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未发现有搭售情况。单盒月饼数量以6个至12个居多,预包装月饼单盒售价多在100元至400元之间,个别品牌最高售价498元,自制月饼一般以单个计价,多在8元至20元之间,未发现单盒超过500元的月饼。包装材料以纸质和铁盒为主,个别为皮质材料,包装均不超过三层。
某超市店长陈经理表示:“以前我们销售月饼会使用‘大礼包’的形式,除了月饼还会搭配保健品、茶叶、酒类和果篮等较为贵重的商品,现在我们重点是突出月饼。进货的时候我们也会注意包装盒的材质和层数,毕竟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是月饼而不是包装,过度包装只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此外,执法人员还查看了月饼价格标签、包装标识、进货票据,检查了月饼制作现场的卫生状况,督促各单位落实明码标价,把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月饼时要查看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问清包装层数是否超过三层,估算外包装的体积是否超标。如遇到包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价月饼或者搭售情况,可通过12315热线等方式及时提供线索,监管部门将快速处置,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中秋月饼消费环境。